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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心病

生来就命苦的韦奈、奥斯丁、达诺和我一样,过去这些年别说吃好穿好了,只要能按时填饱肚皮都不错了,至于入住像眼前这种套房,连做梦都不敢多想。

穷人有穷人的活法,富人有富人的活法。

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入住总统套房,包括出差,能有一间像样的宾馆房间都不错了,如果住的房间高档了一些,价钱贵了,就要自己陶腰包。

精明的老唐,从来不给人以任何方式从他的律师事务所拿到不该拿的钱。

而我今晚入住的地天都宾馆,住一晚上的钱,却相当于我在大唐律师事务所干将近二十年,——二十年的工资只够住一晚上,这种悬殊也太大了一些。

这人啊!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河西,所谓人是三节草,不知那一节好啊!

来地狱公寓应聘前,我绝未想到我能长期入住天都宾馆这种超豪华的总统套房,——准确说,是那时的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但这些事情,却都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现实。

弹指一挥间,我就由草鸡变成凤凰,由乡下人变成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

以我现在的待遇,若是再回到从前的生活圈子,包括读大学的那些校花看到我,都会像狗一样跪到我的脚前,舔我的皮鞋。

看来,人活在这个社会上,有钱真的就是大爷啊!

“苗夫,这些衣服都是你的……”

诺奴一边拿衣服给我试,一边介绍这种索价昂贵得怕人的总统套房。

天都宾馆总共设置了四十九套总统套房,每一套的风格都不一样。

我现在入住的这套,属于地狱公寓的内部套房,不对外出租。

虽然是内部套房,但其索价,已经令人咋舌了。

住一晚上10万美元,一般人都住不起。

我之所以敢住,是因为我拥有一张黑卡。

黑卡,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地狱公寓给我黑卡,一是因为我从事的职业比较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丢命,二是因为我与阿依达和诺奴她们不一样,她们身份低微,而我却是高贵的存在。

“这房间,从今天起,就属于我了?”

我一边配合着诺奴替我穿上礼服,一边和她说话。阿依达站在一边,羡慕地看着我试衣服,——衣服属于女人,男人穿衣服一般都不大讲究,过去我不敢这样说,是因为我怕人嘲笑我没有钱,买不起昂贵的衣服就算了,没有必要这样说。但从今天起,我能这样说了,因为挂在我眼前这些衣服,简直就是一个时装品牌店。

“是的,苗夫先生。”

不知为什么,自从来到这套房间,诺奴对我的态度就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再也不像过去那么高高在上了。

难道回到天都宾馆,她就知道她是谁了?

侍者与经理?

她是侍者,我是经理,她与我,纯粹就是处于两个不同层次的人,她,是我永远的侍者,而我,则是她永远的主人?

看着诺奴一脸谦卑的微笑,我想到的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想到她对我姬指气使的样子,我就想一大脚射死她。

但我最终还是忍住了,毕竟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只要她记得我是她的主人就好。

“你叫我苗夫就行了,你叫我‘先生’我有些不习惯……”

“不,这是规矩。”诺奴脸上的微笑,好像是刻上去的一般,不管我怎么卑弃她,其笑,都保持着应有的谦卑与坦然,仿佛她生来就是为我服务的一般,“在其他地方可以,在这里却不行。”

“难道这里和其他地方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了。”诺奴说,“这里是天都宾馆的第十九层,入住这里的每一位客人,都是尊贵的,像我这样的存在,只能卑微地迎送来此入往的每一位客人,不得罪其中的任何一位,否则,老唐就会让人打碎我。”

“打碎你?老唐舍得打碎你么?”

我盯着眼前的机器女人,一点也不相信她说的话,因为——

此前的她,想对我发火就对我发火,想要怎么虐我就怎么虐我,从来不会考虑我的感受。

看来,这人啦,活着就得有钱。

有钱是大爷,不管走到那个地方,都会获得应有的尊重。

我没有钱的时候,除了韦奈、奥斯丁、达诺这三个穷得叮当响的穷朋友,没有人会尊重我,包括大唐律师事务所那些同事。

记得其中有个名字叫做李二娃的富二代同事嘲讽我说——苗夫,等你有钱了,太阳都从西边出来了!当他说完这句话,其他同事就应声哄堂大笑说:“是呀是呀,你这一辈子肯定就这样穷下去了!”

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穷鬼。

看着他们,我说过最硬气的一句话是——我有钱了,一定叫人阉割了你们这群势利鬼!

想到我过去所遭受的嘲讽与打击,我就想拿眼前这个名字叫诺奴的女人发泄。

“老唐,可是个铁面无私的人,只要你敢违背他制定的规矩,那你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你敢背着他说他的坏话?”

“我说的是事实,他和我一样,都属于铁石心肠一类。”

铁石心肠?

老唐真是铁石心肠的人物?

他开除我的时候,态度是那样的坚决,根本就不给我任何陈述的机会,说开除就开除,从这一点来看,他真的就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但作为一个拥有亿成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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