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九月,晚秋时节,早晚寒气袭人,乔薇穿了个小夹袄,走出帐篷,呼吸了一口晨间的新鲜空气,冷冷的气息侵入肺腑,冰得她打了个激灵。

一路北上,越走气温越低,若在京城,一件小棉衣便能妥妥应付,现在却不得不在小夹袄外另加了一件氅衣。

此时天才刚亮,四周雾蒙蒙的一片,远山与树丛全都笼在了一片白茫茫的雾霭中,不远处偶尔有马车经过,却只闻齐声,不见其人。

乔薇舒展了一下筋骨,很快便瞧见姬冥修自东面小山坡的方向走来,他的肩头与鞋面上全是寒霜,看来是去了许久。

乔薇从帐幔里拿出了一块干爽棉布,擦了他肩头的寒霜,问道:“如何?”

姬冥修道:“前方应该就是齐水镇了,我们在镇上住一晚,与燕飞绝回合。”

燕飞绝去山庄羁押慕秋阳了,由于山庄在不同的方向,他们便先北上,让燕飞绝稍后赶来。

乔薇升了个火堆,烤了十几个红薯与玉米棒子,一行人的早餐便算是解决了。

比起去隐族时好吃好喝好住还有人当冤大头的日子,他们眼下过的简直就是流浪汉的日子,赶路赶到哪儿算哪儿,碰上客栈的机会少,风餐露出的次数多。

乔薇是苦大的,这种事对她来说就是家常便饭,可姬冥修不同,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连口生水都没喝过,这次却和他们一样,啃硬邦邦的干粮,吃黑乎乎的红薯玉米棒子,喝小溪里打上来的生水。

当然了,闹肚子是免不了的。

好在十几天过去,差不多锻炼出一副铜肠铁胃了。

一行人迅速地吃了早饭,收拾好行李与帐篷,坐上马车前往了齐水镇。

齐水镇是十分靠近北部边境的小镇,也是一个北部的交通枢纽,不少南来北往的商人都会在此中转,夜罗在比匈奴更遥远的大漠,要去夜罗,就必须经过匈奴,可从哪儿经过是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乔薇对大梁的地理实在谈不上熟悉,在姬冥修与她科普了一番后她总算大致明白大梁与匈奴是怎么个交界法了。

总体说来,两国都是幅员辽阔的大国,与匈奴边境接壤的城池一共三座——蒲城、辽城与元安诚,夜罗与匈奴使臣来时是走的元安城,因这座城池是最直线的距离,若是那个人着急带景云等人回夜罗,那么应该还是选这座城池。

“多罗将军与李钰就驻守在元安城吗?”乔薇问。

姬冥修点点头,原本只有多罗将军,可李钰为了讨好未来岳丈,也自告奋勇地挂了个临时副将的名号,随岳父一块儿北上了:“我已经飞鸽传书给多罗将军了,让他留意城中动静,一有可疑人等,立刻拿下。”

“另外两座城池呢?”乔薇问,她担心对方知道多罗将军与姬冥修的关系,不会选择往火坑里跳。

姬冥修若有所思道:“余下两座城池中,辽城的城主与朝廷还算交好,这蒲城就难说了。”

乔薇愣了愣:“什么叫与朝廷还算交好?他们不都是大梁的城池吗?难道……不归朝廷管辖?”

姬冥修解释道:“他们是北境的小族,虽臣服于朝廷,却也拥有自主行政的权利,像个小藩国一样。”

乔薇似有顿悟:“那你方才说的蒲城又是怎么一回事?听口气,似乎与朝廷不大合得来?”

姬冥修的眸色深了深:“没错,蒲城城主确实对朝廷十分不满意。”

不仅不满意,还是十分不满意,能让一朝丞相给出这种评价,蒲城怕不是不满意这么简单呐。

乔薇纳闷道:“为什么?”

姬冥修顿了顿,说道:“已过世的先皇后是蒲城城主的妹妹。”

“啥?”乔薇彻底惊到了。

这件事,说来有些话长,蒲城臣服朝廷初期,老城主曾带着一双儿女入京受封,那时,先皇后还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而皇帝连太子都还没有当上,确切地说,他爹都刚当上太子,他只是个在东宫成天流着鼻涕的小可怜虫罢了。

皇宫是个瞬息万变的地方,有母凭子贵,也有子凭母贱,小可怜虫的母妃位份不高,连带着他也十分不受器重。

可再不受器重,也架不住他爹是太子,老城主的一双女儿毫无悬念地住进了东宫。

什么叫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就是了。

皇帝兄弟其实挺多,可先皇后不知怎么瞎了眼,与成天挂着一串鼻涕的小可怜虫玩上了。

小可怜虫十分喜爱这个小姐姐——

当然了,小可怜虫也是许久之后才知道那个比自己高出半个脑袋的小姑娘其实还比自己小一岁。

老城主只在皇宫待了半年便与儿子女儿回蒲城了,之后,几年都没再过来。

皇帝十三岁那年,随先皇出使蒲城,与先皇后再一次邂逅,儿时的小姑娘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皇帝感觉自己跟见了仙女一样,老实说,先皇后的容貌只能算中等之姿,距离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还是有不小的差距,这回轮到皇帝眼瘸了,就觉得她美,哪哪儿都美,死皮赖脸地要娶她。

那时皇帝在太子府已经有一席之地了,他聪明、勤勉、又会讨亲爹与爷爷的欢心,先皇听了觉得是美事一桩,问老城主可愿成人之美。

老城主不大愿意,他女儿是捧在手里长大的,嫁进皇家,不一定吃得来皇家的规矩。

皇帝给老城主发誓,他将来会一心一意地对待皇后,一定不让皇后受委屈。

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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