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真不是个好东西。”
一坐上车,我就蹬掉高跟鞋,靠在座椅上一声哀叹。
每次我到酒吧只会点一杯酒,但今天晚上,被李明君拉走的时候,把第一杯落在吧台上。把点的第二杯喝完,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了。
开车的李明君侧头瞄了我一眼:“还行,知道说这话,说明还没有醉糊涂。”
“切,早醉了。”
感觉到胸中有点滞闷,我按低车窗把头伸出去吹风。扯开脑后的发夹,随意用手扒拉扒拉头发,把下巴放在车窗上。
夜里的风,有点凉,却让人难得的清醒。
把后座里倒头就睡的两人送回公寓之后,李明君继续开车送我回宿舍。在车上,我们俩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着。
“毕业之后,你打算住哪里?”
“在医院附近租一个公寓。”
“我家离你上班的地方挺近的,要不你来我家将就一下?”
“就你这色胚,去你家,不就送羊入狼口吗?”
“呵呵,什么意思,你就这么信不过我?”
“还要我说?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自己还不清楚?”
“我?我不就是一个痴情却屡被无情负的可怜人?”
李明君下车打开副驾座车门,“你仔细数数,我被你拒绝多少次了?我这颗心啊,早就被打击得拔凉拔凉的了!”
我满座儿摸到鞋子套在脚上,“到你那些红颜知己跟前去寻找温暖,成就你那颗拔凉拔凉的心吧。”
李明君今天晚上固执地把手撑在车门上堵着我的路:“反正已经凉透了不怕你泼冷水。林依晚,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吗?”
昏黄的路灯下,李明君的眼光有一刻特别的明亮。我朝他做了个鬼脸,坚决地把他推开,“很晚了,走好。”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宿舍楼。
有些人,无论经过多长的岁月,经历多少的感动,也不会爱上一个不喜欢的人。
有的,可能是因为不舍得牺牲友谊,更多的,只是因为真的不喜欢罢了。
李明君,众人眼中的高富帅,就是没有给我一种带电的感觉。
回到宿舍,趁着还有热水供应,抓紧时间洗了一个澡,然后舒服地躺在床上。再过几天,就要搬离学校,去医院报到,自此正式地踏入社会了。
宿舍的四个人,宋怡大四的时候就出去外面租房,其余两个人也早早找到工作后,搬走了。于是,几乎整整一年,都是剩下自己一个人独守空房。
空荡荡的房间,更易诱人胡思乱想。
有时候,我自己也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善于交朋友,这么多年身边转来转去始终是那几个同学。
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我生活在古代,我肯定是那种被村里的宗族乡亲视为天煞孤星的那种人吧。
谁叫我是一个克父克母没人疼爱的小可怜呢!
抛开满脑子的糟心事,我伸手拉过被子蒙住头,还是早点睡好了。
明天起来,需要开始着手找新房子了。再不搬走,学校都要下逐客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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