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向往长安城么?”
“不。”
“你骗人。当日他派人去请你,你挥笔即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那是以前的事情了。”
“以前的事情怎么了?以前的事情,就作不得数吗?”
“以前的事情,有现在想追忆的事情,也有现在想忘却的事情。”
“你的过往是你想忘却的?”
“……”李白停下喝酒的动作,“阿离,你平时问话都是非要这么刨根问底的吗?还有,我记得我跟你说过,不要再跟我提长安。”
“我……我不想一个人孤独地守着那些过往。”
公孙离说完嚯地跳将起来,一瞬间哪有翩翩少女的模样。
“那个……听刘备那小子说,你不喜欢桃花?”
“哈哈哈哈哈,桃花是会烂的。”
“什么花不会烂!”
“开在心里的花,长在故事里的花,绽放在长安春日里的花,都不会烂。”
“可是桃花不烂……又如何酿酒呢!哈哈哈哈哈哈……”李白说完仰天长笑,又饮起了他的初生酒。他在心里默默地想道:就像故事不“烂”,怎么会在心里发酵呢。
公孙离旋转、跳跃,毫无征兆地跳起舞来。只见那红色的纸伞飞出,在她的周围旋转,就好似盛装待发的舞姬,花团锦簇。最后那飞出的红伞,又轻轻松松地回转到了她的手中。
一曲舞毕。公孙离轻启朱唇:“其实我最羡慕那跳霓裳羽衣舞的人。只可惜我记得后来——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李白蹭地拔剑而起,在公孙离纸伞划过的空间轨迹上,又添了一道道剑痕。
“阿离,你以前是舞剑器的,如今不也以枫叶红伞为伴了。”
公孙离见到那狂放不羁的剑舞,识趣地跳开了,微微抖了抖自己的长耳朵。不说话,只抿着嘴笑。
她现在已成了别人精心培养的魔兔,身负重任,再不是那个长安舞剑天下无双的公孙娘子了。
“对了!我明天想去看大鱼!你和我一起去么?”
“你说的是那个胖头鱼吗?”百里守约突然从不远处的一个草丛里探出头来说话,吓得公孙离脱手就是一红伞。伞落手中之时,她已飞回了李白身边,还大叫了一声:“李白哥哥!”
李白急忙收回青莲剑,怒瞪着百里守约。要不是他反应快,收剑及时,公孙离这一跃,直接怼剑上了。
“怎么哪哪都有你们?”
“哪来的‘们’?”百里守约疑惑地转头四处顾望,也没见到其他的人影。其实李白只是觉得耍枪的人处处可见,实在烦得很。“我是狙击手嘛!蹲草丛属于职业习惯。切莫见怪,切莫见怪!”
“哼,玩枪的都一个样!”
李白说完,头也不回地就远去了。
他不喜欢玩枪的人。在他看来,剑、琴、风、花、叶、雪……都是一种风雅,都可以寄托一种情思。即舞剑弹琴可为自己寄情,可为杀敌利器。即使迫不得已以剑、琴为武器对阵杀敌,那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杀敌。而枪,这种射子弹的枪,生来就是一种冷血伤人的武器,它不可以承载主人的欢喜与忧愁,它只能发泄愤怒与不甘。
他的转身,只留得公孙离在他身后大喊:“喂!李白哥哥!你还没和我说,你明天跟不跟我一起去看大鱼啊!”
“那是鲲!”李白还是回了一句。
“鲲……也是鱼啊……”
“诶……阿离姑娘,我跟你一起去看大鱼好不好?”百里守约打断了公孙离的话,“还有那个骑着大鱼睡觉,却总是说梦到蝴蝶的家伙。”
“可是李白哥哥说,那是鲲。”
“……”百里守约一时无言以对,只得嘀咕一句:“真对不起你‘公孙’这么贵气矜持的姓!”
说完百里守约走到草丛边缘,隐化成一两片枫叶,消失在另一处草丛里。
百里守约也走了。
看着两人都消失在视线里,公孙离不乐意了:“我怎么显得不贵气、不矜持了?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我这样不好吗?”
公孙离撇撇嘴,赌气似地坐了下来,歪着脑袋开始发呆。
在整个峡谷世界,李白和公孙离最为谈得来。也许,这是因为他俩的心里都对那长安城有着某些不为他人所知的执着吧。虽然李白不喜她总提长安,但是她知道,他不会忘了那段过往。
那已经消散在时间长河里的长安风光,只要去过长安的人还活着,它的繁华就还没有谢幕。
而这些繁华,无关那些物质、权力,只是关乎风月的一些美好。
他们唯愿在那些温暖花开的日子里,两心相知,便已足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