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洛书伸出粉嫩嫩的舌尖,舔了舔唇边亮晶晶的糖屑,四处看了看,选中了一家成衣铺,名字倒是风雅,唤作“藏衣阁”。就是匾额上不知是谁题的字,把好好三个字写出了一股子金戈铁马的杀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藏兵阁。

洛书站在门前把字翻来覆去地吐槽,直到想象中的题字人掩面而去,才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上面撕下来,正巧对上店里人的目光。

洛书一看,乐了。

面前这两个人长得实在是有特点。一个又矮又胖,下巴足足有三层厚,第四层已经显出了发育壮大的萌芽,走一步肚子上的肉颤三颤,活像一座肉山。另一个又高又瘦,两颗兔牙白白长长,单眼皮,小眼睛,眼睛里时不时划过一道精光,衣服穿在他身上空空荡荡,不用脱衣服就能看见肋骨,就像一根精明的竹竿。

这店铺很是火爆,有小厮丫鬟来回跑着取了图样布头交给自家主子,也有来往游侠剑客拿了成衣,随意扔下一锭银子挥袖而去。照理说来往人这样多,这两个人是注意不到他的,但是见这两个人身上的样式衣料都是这家店里的,而且来往招待客人,已经迎了好几人上了二楼,洛书便估么着,这两个人大概就是这家店的主事人了。

大概是看自己在门口盯的时间太长了?

洛书这么想着,突然激动。

他在崖底许多年,一开始来的时候,身上就穿着一身运动装,放眼四处,寂寥无人,别说是成衣店了,连块布料都没有。系统还是个教徒弟升级打怪的系统,商城里开放的区域不是灵丹妙药就是绝世功法,最接地气的是各类的吃食,而且全是以补充体能气血为主,增肌减脂为辅,味道早就被扔到抓哇国去了。据系统说,味道是由总系统评定的,洛书觉得如果由没有味觉的系统们评定,那铁定是吃不死人的都算好吃。


状态提示:101.第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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