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与老人分别,在夜晚独自散步,就沿着小区蜿蜒的小道慢慢走着。
一路上,有大片大片l绿意盎然的爬山虎,郁郁葱葱的高大梧桐树遮住皎洁的月光,投到地下的是斑驳的树影。
她停在一个路灯下面,很普通的小区路灯,通体黑漆漆的,顶上吊着个煤油灯型昏黄的路灯。最开始来到这里,初春数了一下小区路边共有4八根同样的路灯。
可对初春的意义来说,这个是特别的。她上班的前一天晚上,夜不能眠,一个神秘人倚靠在这路灯下抽着烟,像一座无言挺拔的高山,沉默地陪着他。
她内心有隐隐的雀跃,辛秘的希冀。她希望是那位大人陪她度过对她意义非凡的一天。
当然,这也仅仅就是希望她的理智冷静地告诉她,那个人明显比大人高大年轻。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互相没打照面,自欺欺人又碍不着别人什么事。
路灯之下的石砖路干净整洁,没有烟灰没有烟把,那个人来过的痕迹,消失地无影无踪。
初春狠狠地拍拍自己的脑袋:胡思乱想什么!
然后片刻不停地往家走。
回到家,她不知道吃些什么。自己不想做,又懒得叫外卖。冰箱里水果零食也吃空了,就从一排排矿泉水抽出一,咕咚咕咚几大口喝完。
敖烈曾经向初春灌输这样的思想,他说:“女人就应该被男人捧在手里,珍之重之。”
初春当时自嘲道:“有哪个人谁把我当女人看”。
如果敖烈在这里,肯定会心疼她这个阿姐。他在她身边。他会抱怨她活得太糙。他不在她身边,她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去生活。
她是一个不怎么懂得爱自己的女孩。
初春一次性买了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摆在家里。她觉得没有什么烦恼是运动摆脱不了的。
她拍拍手,大声说道:“啊哈,让我们一起出汗吧!”
跑了四十分钟的步,练100多个仰卧起坐,随后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群。灰色运动服已经被汗水一次次浸泡成深灰色。
她一向觉得自己身世坎坷,一般人一声苦难她二十几年全经历。原来,最苦的人从不叫苦,而是努力的活着,就像隔壁老太太。
她理解了乐乐造型的杀马特,性格的无礼。
暂时离开岛上,待在普通人中间。不一定治愈了她的伤,原来还可以让她体味到人生百态。
再苦的日子,你能甜甜的笑着。
报应来了,沉沉睡去的初春被腹部阵阵绞痛疼醒。
这算是她落下的病根吧,没有一个女性在她身边照顾她管束她他。所以她的月经期间,从来不忌嘴。有时候为了任务,还泡在水中,少则一两天,多则三四天。
没有人会心疼地告诉她:女孩子在这个时候要格外注意,忌生冷冷,肚子痛了就喝一杯热热的红糖水。
敖烈是贴心懂事,但他对女孩子的事一知半解。他一个男孩儿。永远也给不了她妈妈一样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