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血缘关系存在就得相认,渣爹虽渣,于目前形势下他的身份却具有一层保护屏障,林曦还是很需要的。

那个汪莹很可恶,能把原主扔出海市,必定是百般容不得她,再回孙家绝对得不着什么好脸,林曦在心里做好“宅斗”准备,她不是原主那么懦弱好拿捏,不浚到时总要给汪莹心里多添几根刺。

星期六下午,林曦提个小型旅行袋,背着挎包前往城东某军区大院里的孙家,孙庆勇在部队是正师级,分的房子不小,上下两层,林曦拥有一个小房间,她打算在那边住一两天,因为不确定一过去就见到孙庆勇,记忆里孙师长挺忙,很少回家,反正以前的林曦一年到头看见渣爹的次数不够一个巴掌数。

小时候的记忆倒是很鲜明生动,渣爹也曾非常疼惜宠爱他的第一孩子,回到家就又抱又亲,动不动把小林曦扛上肩膀,但自从汪莹带着拖油瓶孙冰雁出现,给小林曦的父爱就被一分为二,后来林乔失踪,汪莹上位,林曦再也没被父亲抱过,大概是因为外公外婆和孙庆勇决裂并坚持要走林曦,那以后孙庆勇从不主动去看林曦。

反倒是把孙冰雁当成他亲闺女,疼宠有加形成了习惯,当林曦又回到孙家,孙庆勇虽然接受并抚养她,却总对她端着一张脸,严肃而冷淡,远不如与另外几个女儿在一起,他笑声那么爽朗愉快。

林曦小时候聪明活泼,爱唱爱说快乐得像只小鸟,长大之后变得怯弱、寡言,这固然是为外公外婆的处境忧心,很大原因也跟在孙家的生活经历有关系。

坐着公共汽车,离目的地还差三个站林曦就下车了,顺街边慢慢步行,心里不停想像待会走进孙家会遇到什么样的情景,琢磨该怎么说话,对什么人要用什么态度……越琢磨是越觉得心累,一百个不愿意继续走下去。

路过一个大门楼,也不知道是什么单位,林曦就觉得这门楼挺气派,下意识抬头看看上面有什么标识,不想从门里滚出来一个白色毛球,那毛球围着林曦转了一圈,蹦跳着要攀抓她手上的旅行袋,林曦忙将袋子提高,小毛球却扑到她脚边撕咬裤子,大多数女孩都无法拒绝萌萌的小动物,林曦也喜欢,但不会主动去抱,也不会惯着,由着它咬烂自己裤子,她抬脚轻轻将小毛球拨开,小毛球被迫跑开几步,又转头冲回来朝林曦狂叫不停。

“雪团!我的雪团!”

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从门里小跑出来,五官精致,身材苗条,穿件奶白色厚呢中长款外套,脚上是双轻巧小羊皮靴,乌黑头发结成两个松垮垮的麻花辫,看她皮肤过份白晰,嘴唇却透出乌紫色,跑两步就捂着胸口直喘气,似乎不是个健康的人。

女子蹲下去将雪团抱进怀里,再吃力地站起来,身姿还不稳却直接抬手朝林曦挥巴掌:“敢踢我的雪团,打死你个贱女人!”

林曦猝不及防,差点被她扇到脸,心里刚萌生的一点怜香惜玉瞬间消散无痕,她干脆利落退开两步,那女子却站立不稳啊啊尖叫着摔下地。

林曦就站着看,并不去扶,素不相识张口骂别人贱,摔个跤大概她能感觉出来什么才叫做:贱!

这副德性还敢养宠物,好好的小雪团让她教坏了,见人就乱攀咬,再可爱都白搭。

门里又跑出来一个保姆模样的中年女人,急忙扶起倒地的女子,一边不满地责怪林曦:“你是死人么?怎么不扶一把啊?”

林曦回答:“我看你像死人,不会说话的死人敢上街,就不怕小鬼勾你回去吗?”

“喂!你什么态度?年轻人都不讲礼貌的啊?真是糟糕透了!”

林曦懒得搭理她们,转身走开,跟这种人讲礼貌还不如对牛弹琴。

跌倒的年轻女子却尖着嗓子喊:“你不准走!沈哥哥,沈哥哥快来抓坏人!啊!我的心好难受!啊啊,我要死了……”

急喘声骤起,真的像是喘不过来立马要断气的样子,林曦没忍住,回头看那女子,却瞬间被另一道高大矫健的身影惊艳到。

年轻男子从门里走出来,威武的绿军装,阳光下帽徽闪烁,红领章鲜艳夺目,身姿挺拔似苍松翠柏,五官俊美步履敏健,那种阳刚之美,令人见之失神忘步!

唯一缺憾是气质太冷了,绷着个脸,一双俊眸黑沉沉隐含煞气,被扫一眼顿感无形压力当头袭来。

林曦上辈子于影视、杂志报刊看过无数花美男,那个分手的前男友也算仪表堂堂,此刻却还是忍不住为眼前极品心跳加快几拍——这就叫帅出天际了吧,够得上世界级限量版男神了。

男神近前垂眸看了看那娇弱女子,说道:“不要哭,放松、呼吸,记住你今天很高兴,想去做重要的事情。”

连声音也这么好听,醇厚低沉,低音炮般迷人。

女子不哭了,拉住他衣袖,喘着气,娇娇弱弱我见犹怜,一手指向林曦:“沈哥哥,她、她踢我的雪团,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我这里好难受,沈哥哥快替我顺顺气儿……”

男神当然不能当街给女子摸胸顺气儿,他转脸看向林曦,语气冰冷:“你,道歉。”

林曦:“……”

瞬间感觉自己也犯病了,一口气差点上不来,花痴梦碎——不问青红皂白就强迫人道歉,这什么鬼男神?直接打入凡尘去吧!

“我好好的走路,什么都没做。”林曦说。

“她做了,她欺负我和雪团!”女子这会又坚强起来。


状态提示:第十四章 遇见--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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