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言情总裁>哈利波特之晨光>第十二章 花样年华

如果天气很糟,比如下雨下雪,任谁都会希望能呆在温暖的室内,谁想到露天呆着?

波莫娜合上《红楼梦》,看着窗外的雨,伦敦总是阴雨绵绵,让人的心情跟着阴郁,但茶餐厅里却暖意融融。

现在已经临近深夜,是非就餐时间,茶餐厅依旧开着门,顾客可以选择茶餐厅提供的冷热饮品,比如咖啡、各种茶、现场调配的果汁、奶茶等等。

奶茶既不是源自英式的红茶加牛奶,也不是源自中式的清茶,而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日常饮品,以前在蒙古旅行的时候,波莫娜和西弗勒斯被当地人款待过。

他们住在一种名为蒙古包的帐篷里,但是他们依旧有不少现代文明的痕迹。

那些人很善良、朴实,很难想象他们曾经是差点征服了欧洲的蒙古人的后裔。

蒙古包的条件不算好也算坏,他们的燃料也不是牛粪和干草,也有液化气和煤球,绝大多数年轻人都选择留了下来,老一辈人骑马,他们有时骑着摩托放牧,他们可以在政府指定的区域里自由选择一片面积相当于一公顷的土地,且所有权是永久的。并且医疗和教育免费。国民文化教育程度世界排名第49位,在蒙古国想找一份好工作其实是很容易的,就算是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的体力活儿,要是干好了,那也是相当挣钱的。

有钱人的蒙古包非常奢华,它们几乎是不移动的,用斯大林的话来说蒙古人是亚洲人里的一群异类,他会颠覆欧洲对亚洲人的所有印象,他们是最不像亚洲人的亚洲人。

亚洲人普遍的特点就是勤奋,可是蒙古人很悠哉,如果一个蒙古人够勤奋,在这个国家是很容易出人头地的,但他们更愿意享受生活。在那个动物比人多的国度里,图腾崇拜依旧存在,绝大多数蒙古人都信仰腾格里和狼,蒙古三大历史著作里写着:蒙古人,是苍狼和白鹿结合而成。

11世纪的蒙古高原,西部是草原和荒漠草原,有以狼为图腾的突厥人,善骑马而疏于铁器制造。东部是小部分草原和大规模森林,有以鹿为图腾的鲜卑人,善治铁器而疏于驯马。大概是11世纪后叶,12世纪初,两方部落进行了一次政治联姻。主要内容就是一个鲜卑公主嫁给了突厥王子。这个联姻使两个部落逐渐融合,成为了蒙古部落的前身。

后来这个迎娶鲜卑公主的突厥王子即位为首领,他们诞下了蒙古部落的第一位始祖。古传说里的苍狼白鹿结合,苍狼为父,就是说蒙古部落的父系血统承自这个以狼为图腾的突厥部落。

因纽特人有阿尼玛格斯的传说,一只白色的北极狐变成了少女,和一个孤独的猎人共度了一个美好的极光之夜,那只“狐狸精”其实没那么讨厌,她只是报恩而已。

狼的话少有报恩,中国人用中山狼来比喻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的人。新移民来到新大陆时,印第安人给了他们帮助,教他们怎么在新大陆生存,可是新移民回馈给他们的是什么?

美国是一个狼性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的约束,也没有基督徒的信仰约束,对罪的感知能力很薄弱,也对“天罚”没有敬畏之心,只有利益和泛滥的自由,这就是狼性,越残忍越容易出人头地,反而是那种太善良、天真的人容易被当成食物吃掉。

后天那部电影带来的警示根本没有起作用,他们依旧用浪费的方式生活,美国农业发达,造成对食物的不珍惜甚至浪费。如果那个曼哈顿警察听从了那个年轻人的警告留在了图书馆,食物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绝大多数人都冻死饿死在了离开纽约的迁徙之路上,“路有冻死骨”就是那样的。

对付狼当然要用子弹,那是一个相信子弹面前无权贵的世界,是冒险者和投机客的天堂,所有的文明和文化到了那个熔炉里都会和蒙古人的奶茶一样,将原本的茶叶捣碎,放入白水锅中煮。茶水烧开之后,煮到茶水较浓时,用漏勺捞去茶叶之后,再继续烧片刻,并边煮边用勺扬茶水,待其有所浓缩之后,再加入适量鲜牛奶或奶粉,茶叶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一点……似是而非的东西。

从香港发源的奶茶被称为“西茶”,以作为和“唐茶”的区别。

唐帝国对突厥这个信仰狼的民族也很头疼,甚至于发动安史之乱的安禄山也是突厥和粟特人的混血。在那片国土上对于人种的歧视并不像西方那么根深蒂固,主要矛盾是针对有钱人和特权阶层,这一点已经走在了其他国度的前面,民族仇恨也有不少,但主要是针对近现代满清造成的。家狗也是狼驯化而来的,突厥狼驯化了就是很忠心的。天可汗下葬的时候还有突厥人为他人殉,对于唐朝,不只是中国人,亚洲人都有一个“梦”,中国城被称为唐人街,为什么不是汉人街、明人街呢?

即使是文治武功方面,唐帝国都不是完美的,但它代表的是一种气度。唐太宗有魏征,唐玄宗有韩休,文臣可以直言进谏,皇帝就算被这些言官气得半死,依旧没有对他们怎么样,到了清朝雍正皇帝这里,他听不了别人的劝谏,同样是外族统治者,满清远远不如鲜卑族的李唐。

雍正经历过“九龙夺嫡”,这个人不仅对骨肉同胞心狠手辣、刻薄寡恩,而且对待近臣也毫不容情,年羹尧和隆科多是最突出的例子,他就快跟胡亥一样了,只是秦始皇当时已经死了,康熙却没有,天知道他那个狼心狗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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