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玄幻奇幻>物候>第403章 狗遛人和人遛狗……

女儿小时候被狗咬过!

那是小学三年级的夏天……

小孩子当天回来得稍晚!

一进门儿就捧着嘴溜入了自己的房间……

稍徐门开一条缝儿含混地叫了声“爷爷”!

然后就被爷爷奶奶匆匆送去了医院……

想来其被狗咬后不敢回家!

在楼下已是徘徊了半天……

此间没人告诉我!

知道我只要认定正确的事儿不惜以身犯险……

我由三人的只言片语和奶奶的埋怨!

大约明了了事件的倪端……

等三人走后默默拿起一把刀子揣入裤兜!

下楼在小区里搜转……

我在找一条白狗!

找到后准备一刀划断“这畜牲”的脖子先……

既然是野狗没有爹妈管!

咬了人爹妈悄么声儿躲在了一边……

保护自己的家人!

——是每个“血性男儿”的乾纲独断……

这个社会“人的血”!!!

难道还不如“畜牲的血”拥有法权!!!???

狗爹狗妈既然和狗子狗女一样的无良!

咬了人躲起来缩卵……

我不介意教教你们这世界还有“以直报怨”!

人的血本来就应该人来补偿!

我不会自降身份与畜牲亲故攀粘……

——当然!

我不会主动挑衅!

但你的狗子狗女咬了人你装作看不见……

我“杀一条野狗”!

你还应该感谢我为小区清除了安全隐患……

如果狗咬人你装聋作哑!

人杀狗你狼嚎鸡喊……

那正好我们来论论——“天理人寰”!!!

可惜我在小区转了一圈又一圈!

三三两两聚集边谈边注视我的人很多,

狗的毛——一星半影儿没见……

应该是被狗爸狗妈悄悄领回了家!

躲起来——“以策万全”……

但我的行动和眼中的狠戾应该直白明显!

此后小区里再也没有一只“白狗”出现……

最近“各种狗”伤人的事件多发频传!

当时的愤怒和血气上涌再次身受同感……

我理解“张先生”的义愤填膺!

这世界什么时候“狗权”高过了“人权”!!!???

既然没人和机构保护我的女儿“作为人的尊严”!!!

我不介意用我的鲜血维护“她快乐的童年”……

狗爸狗妈为了一只狗也敢撒泼嘶喊!

“我作为人”为了女儿拼搏还有何畏难!!!???

狗被人用绳子牵着!

那是人在遛狗……

狗和人没绳子牵着!

那是狗在遛人……

“畜牲的脾性”无法以常理预见!!!!!

所以没牵绳而狗伤人!

应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案……

2018.7.26 早间

注: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过失,该罪属于结果犯,不同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能以该罪论处。因此,刑法规定,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附注:

《遛狗没牵绳吓哭4岁童遛狗人和孩子父亲激烈冲突》——佘欣、卿荣波/华商报(作了部分文字与标点调整!)

遛狗没牵绳子,吓哭4岁小女孩。女孩爸爸称因狗主人不道歉,他回家提来菜刀……冲突中,多人受伤。

张先生家住曲江万科东方传奇,女儿4岁半。7月24日下午5时40分,张先生从幼儿园接女儿回到小区,他把孩子放在单元门口,准备去停放电动车。刚转过身,就听见女儿一声尖叫,张先生回头一看,3只狗从楼道里冲出来,围着女儿转,而狗主人还没出来。“我赶紧跑过去把狗赶开,这时候狗主人才慢慢从楼道里走出来,我女儿一直在哭,吓得都吐了,也不敢动。”张先生说,3只狗都没拴绳,狗主人是一个单元楼上的邻居,“这已不是第一次吓到我女儿了,我问他为啥遛狗总不拴绳,总是吓到小朋友,他说一句‘知道了’就走了,也没有道歉。”

回家后,张先生跟妻子李女士说了这件事,李女士下楼找遛狗男子理论,并拍下该男子照片。“我想发到业主群里,提醒带孩子的家长留意,保护好孩子。”李女士说,她拍照时,遛狗男子的姐姐樊女士赶来,把3只狗送回家,而该男子则开始挑衅,一直说:“来拍得再清晰些,咬到了吗,又没咬到你孩子。”李女士说这种态度惹毛了她。随后,张先生提着菜刀带着孩子下楼来“支援”妻子。双方言语冲突激烈:“咬到再说,即便咬了打狂犬疫苗就行了。”张先生说,遛狗男子这句话一出口,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和对方厮打起来。

这时,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赶来拉架,李女士说她看见丈夫拿着刀,怕出事,就赶紧把刀抢走。抢刀过程中,一名保安受伤,丈夫和遛狗男子也分开了。然而,等她将孩子送到邻居家出来,丈夫和遛狗男子又厮打在一起。张先生右手食指无名指受伤,缝了4针,遛狗男子眼部受伤。事发后,物业工作人员报了警,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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