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穿越重生>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二十九章 做鞋

酒足饭饱,沈旭跃和他的知青朋友连连道谢着离去,几个人都喝了点酒,那点酒不至于喝醉,却足以刺激大家的神经,三人都有点兴奋。刘卫国感慨说:“赵家的女儿真漂亮啊,看得我都差点心动了。”

另外一个人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朋友妻,不可戏,卫国,你可别乱打人家的主意。”

刘卫国喷着酒气,摆摆手:“我哪有,只是那么一感慨,赵明月确实挺漂亮,老沈眼光不错。老沈,你真不考虑把那丫头追过来?”

沈旭跃虽然喝了酒,但是头脑却无比清醒,他仰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吁了口气:“现在说什么都言之过早。”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么漂亮的姑娘,难保不招别人惦记,等哪天嫁作他人妇了,有你后悔的。”刘卫国说。

“她还小,嫁人应该还早。”沈旭跃迟疑着说,这话明显是在安慰自己,“再说我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在哪儿,这种朝不保夕的感觉很不好,我有点怕耽误人家。”

另一个朋友叹道:“赵家的女儿挺好的,不过就是农村人,以后要是回城就麻烦了。对了,你为什么不上大学,你的资历什么都够了吧,而且村里的推荐名单不都是要经你的手?要是能早点回城,也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城里人娶农村人,和知青在农村结婚的概念又不一样,至少回城没那么多麻烦事。

沈旭跃说:“我们这几年才轮得上一个名额,之前还被赵金云那些人捏得死死的,他们哪里肯让我出头?”

刘卫国突然嘿嘿笑:“我说啊,你要是真想娶她,做个上门女婿也没什么。”

沈旭跃苦笑一下,谁叫男人总是贪心呢,江山美人想全都拥有,一辈子窝在这个小村里,他实在有些不甘心。能不能有那么一天,他功成名就,赵明月也云英未嫁,然后把她风风光光娶回去?

另一个朋友感叹说:“还是慎重一点好,别跟老缺一样,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后撒手不管,这种事太缺德了,对谁都不公平。”老缺原来也是他们这儿的一个知青,年纪比他们大几岁,娶了个农村媳妇,孩子都生了两个,后来有机会回城,因为没办法将老婆孩子的户口迁回城里,为了能回城,便离了婚,说是以后安顿下来再来接老婆孩子回去,结果一去不返。

刘卫国叹气说:“是啊,老缺这还是个男人嘛?自私自利,太缺德了。这种事咱们老沈也干不出来。”他拍拍沈旭跃的肩,“再等等吧,运动已经结束了,大家的问题都陆续要解决。没准会有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沈旭跃此时不由得有些庆幸赵明月年纪还小,不到结婚的年纪,运动已经结束了,接下来会有无尽的可能。

另一个朋友说:“对了,老沈,那个经常来找你的大小姐呢?她最近是不是要回城了?”他指的是吴婕,吴婕虽然也是个跟他们一同下乡的知青,但是一向都心高气傲,脾气很不小,除了沈旭跃,谁都不怎么待见她,当然,她也不怎么待见别人。

沈旭跃想到吴婕,又想想赵明月,突然有些心烦气躁,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别提这事了,顺其自然吧。”

沈旭跃当然知道吴婕要回城了,她的父亲已经恢复工作,虽然还没有平反,但也是指日可待了。吴婕家里已经帮她找好了接收的单位,马上也要返城了。前几天吴婕还来找过他,问他愿不愿意同她一起回去,她说要是他同意,她会跟她爸写信,让他帮沈旭跃也安排一份工作。

吴婕没说出来的意思是,只要他点头,那就等同于他们两个确立了恋爱关系,以后就要娶她。沈旭跃没有答复吴婕。他不喜欢吴婕,她太娇气,甚至有点跋扈,活脱脱一个大小姐,离他理想中的伴侣差着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吴婕喜欢他,他一直都是知道的,只是装聋作哑,把她当妹妹一样照顾,毕竟双方父亲关系不错,又下放在同一个县。他知道吴婕想了很多办法想调到月亮湾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还是没能成行。

沈旭跃抬头看了一下灰蒙蒙的天空,云层厚厚的,遮天蔽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烟消云散,得见青天和朗日。

晴天还没来到,冷雨倒是先来了,淅淅沥沥的,寒风刺骨,又潮又冷,人们总算可以歇息一下,不用去出工了,这年头,农民唯一的休息日,便是雨雪天。这也仅仅是指露天地里的活可以停下来,室内的工作还是要继续的,赵明月还得去席场编席。

新芦苇早已收了回来,现在正是编织旺季,编席比在露天地里干活又好一些,起码不用风吹雨打的,但是有一点不好,冬天特别干燥,容易伤手。天冷了,苇片子也冷得发硬,锋利得跟刀子似的,稍不留神就被苇片子割伤了,所以每个女人的手都被割得伤痕累累,长时间都难以愈合。

赵明月买了蛤蜊油涂抹,但还是不够滋润,伤口愈合得很慢。而且双手经常暴露在空气里,虽然时常都在动作着,也还是免不了长冻疮,等到一忙活起来,双手发热了,冻疮就开始发热发痒,特别难受。赵明月准备明天上街去买点细毛线来织一副手套才行。

结果这天夜里突然下起了雪,雪花纷纷扬扬,到第二天都没停,地面上全都白了,孩子们都欢呼雀跃的跑去堆雪人,大人们总算有理由在家烤火不出门了,忙碌了一整年,也该歇息两天了。下雪了,路面湿滑,赵明月就不能去赶街了,只好又跑到席场去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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