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言情总裁>快穿之女配要复仇>第二千八百六十章琴殇(44)

测试头部  “就是那个安明朗的婚礼?我陪你去,不许拒绝。”麦尔斯本来有演出的,但算算时间,也不是不能挤出这半天来。

更何况还是亲亲女友的前男友,他记得那个安明朗看自家女友的眼神,明显还有情嘛,万一他在婚礼上想明白了,反悔来缠自家女友怎么办?

再说了,就算他顺利结婚了,可自家女友毕竟跟他有过一段,现在人家好事成了,自家女友却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去参加婚礼,别人会怎么看她。

他必须陪着,防情敌反悔,也是给女友撑腰。

嗯,就这么定了!

童若云愣了一会儿,只不过是闲聊,就将这事当个话题说了,怎么会引起他这么大的反应啊。

缺乏安全感?细细打量对面的麦尔斯,看起来不像啊。

算了,他想回来陪自己,也是好事,用不着拒绝。

安明朗这几天很忙,并且不是自愿的,婚礼什么的,说实在的,他觉得让楚妙妙决定就好,在哪里举行,都需要什么,这些交给女人去想,他也能省心点。

可楚妙妙并没有放过他,每天都拉着他采购婚礼需要的东西,或者是孩子需要的东西。

其实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搬运工。

买什么,都由楚妙妙和安母决定了,他只需要把她们买的东西放到车里,带回家就好。

安父安母对儿子要结婚的事,都很高兴,更高兴的是,就快有孙子让他们抱了,家庭里要迎来新的小成员,他们又可以培养出一个钢琴家,或者是作曲家,演唱家什么的,想想就令人兴奋。

在安明朗累得半死之后,终于到了婚礼这一天。

童若云是掐着时间去的,她一袭火红色的露背裙,挽着麦尔斯的胳膊,麦尔斯是一身深灰色的休闲西装,俊男靓女的组合,特别吸引人眼球。

没错,童若云今天就是来抢风头的。

白色的婚纱看着是圣洁,但对比鲜明的红色,可就差了那么一筹了。

她这一身,能保证自己在多少人中,都是最打眼的那个,再上原主本来的容貌,和她的气质加成。

童若云决定,今天要把楚妙妙比到泥里去!

其实她这目标还真是挺容易达到的,首先从审美观来说,原主是f国人,金发碧眼的,符合大众的审美观,楚妙妙就不行了,她的长相在f国人眼里,可算不上是美女。

当然,f国人认可的华国美女,在华国人自己看来,那就真是一言难尽了。

是以,童若云都没有别的手段,她一走过来,就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当然有一多半的女人也看了过来,至于看过来之后是嫉妒还是欣赏,那都无所谓了。

楚妙妙差点气死,今天她是新娘好不好?看童若云那样,还以为这是她的婚礼呢。

看看,现在她的同学朋友,包括安家的亲戚朋友,连安明朗的同学朋友,都将目光粘在了那一对贱.人身上。

楚妙妙磨牙,可她再生气,也得承认,安明朗还真的比不过麦尔斯,人家高大,帅气,而且特别有才华,听说邀请他演出的人,都能排到一年之后了。

至于童若云,楚妙妙才不承认她比自己强,她只认为其他男人的眼睛都瞎了,看不出谁才是更好的那个。测试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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