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太阳是清醇而而温暖的,明媚温柔的阳光轻轻地拂过人们的脸颊,暖洋洋的,痒酥酥的。
春回大地,这真是一个莫名的季节。
在春天的时光里,小镇上的每一个地方,处处都夹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处处都漂浮着轻快而荡漾着的气体,在这个时节里,仿佛可以可以滋生出一切,并衍生出世间万物,连绵不绝,生生不息。
这天,二姐呆在自家院子里闲着没事儿,只得百无聊赖地拨弄着那颗从暖房里移出来的猴头菇种。
那次文娘特意从黑市上弄来的猴头菇菌种已经在数日之前就运到了永福庄。
文娘毕竟也是第一次弄这个,所以她就干脆买了一大批分别是优等中等劣等的菌种来试种。倒不是为了省钱,文娘也就只是想试来看看,不同档次的菌种,种出来的猴头菇到底会如何。
她这样的女人,似乎对一切新奇的东西,都保持着先天般的好奇心和新鲜感,而这个,恰恰就是文娘身上最最吸引人的地方——不像二姐,咳,不说了……恐怕二姐心里一直都在抱怨着文娘这样古怪的行为是在浪费银子吧……
文娘拿到了菌种过后,便自己做主把菌种分成了几批,永福庄上她自己的院子里有一披,永福庄的地窖里也藏着一批,二姐家里也有两批,一批是在暖房里面,另一批则是在二姐家的地窖里头。
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永福庄毕竟是在山上,而二姐家却是在低平的市井里,由于地势高矮不同,这两处地方的温度也就会完全不同。而文娘就是想通过这样的试验搞清楚到底在哪个地方更为适合种植猴头菇。
张文娘,果真是蕙质兰心的女子。
二姐手里的动作一顿,眼神也渐渐汇聚凝固在一个地方,只听她深深叹息道:“三个多月了。”
是啊,三个多月了。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却偏偏可以改变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或许就是某些对人来说极其重要的东西。
因为在这三个月里面,二姐和刘五儿已经连续保持着“主仆”的关系许久了——主仆……这当真是一个令人尴尬的词汇。
另外,在这几个月的时光里,二姐她娘的娘家,也就是临水县的老王家,这老王家全体上下,终于提心吊胆地渡过了一段漫长的时光。不过,就算是提心吊胆。那也总归是有惊无险,那样来说的话,这段时间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好消息:临水县的县太爷廖世昌在成功拿到王家东拼西凑来的一千两银子过后,终于把在牢狱中被修理得奄奄一息半死不活的王家大郎,给拖死狗一般地拖了出来——有命在,就不错了。且说廖世昌此人还真是官运亨通,听说再过些日子他就要右迁往一个极其富裕的地方做县太爷了,所以廖世昌现在才没时间继续跟王家玩儿呢,他如今可是急于摆脱临水县这块儿表面光的烂摊子。他可不想因为王大郎的事情把自个儿的金饭碗儿给搞砸了。
坏消息:虽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可是王家这回毕竟也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难关的,最后虽然还是保住了王家的香火独苗,可王家也依然是元气大伤,生生从一个殷实的商户人家,彻底沦落到了一个“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贫困人家。
经此一事。王家的后辈们要是不趁机崛起的话,那王家也就完了。估计多年以后,街上那几个拖家带口要饭的,就是王家的子孙。
不过现下,对王家来说最重要的,便是繁衍子孙一事了——果然人丁不兴旺的人家真是伤不起呀,你的小命儿就在人家手里,人家掐着你的命根子呢,你是忍也得忍,不忍也得忍,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这就是命。
二姐摸了摸小腹,她似乎已经感觉到,在她的身体里面,有一个小生命在轻微地、却极有规律地跳动着。
这是她的孩子,是她的骨肉,是她和刘老抠之间最深最厚同时也是最不可割裂的纽带。
二姐懒洋洋地抬起头,看着天上那一束束明媚轻快的阳光,她的嘴角不禁牵起了一丝自在而恬静的微笑。
孩子……过几个月,娘亲就能见到你了是不是?你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呢,或者是……龙凤胎?!嘿嘿,那样更好。其实在二姐心中也无所谓什么“生男生女”的儿女之别的,二姐私心里认为,只要是她于二姐的孩子,只要是她肚子里掉下来的肉,她都会用自己的一生去疼爱去呵护的。
而刘小毛……二姐看向猴头菇的目光有些怔怔的了。说真心话,如今这情况还真是让刘小毛给说中了,她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过后,还会如同以往那样对待刘小毛吗?!
不过……要是像以前那样,其实也没什么难度的吧,她对刘小毛,还真就是面上的情谊,给他吃好喝好,再供他念书识字,以后等刘小毛长大了,再给他娶一个乖巧孝顺的好媳妇儿,这就已经是她能想到的也是她能做到的最大的事情了。
她唯独就是不能给这孩子一份真正的关爱,所以她也只能给他物质上的东西来补偿了。
果然,不是亲生的,没有血脉相连血浓于水的关联,她对刘小毛的关爱,还真是长久不了——尤其是在她怀了自己的骨肉过后。
而刘五儿……二姐摇了摇头,对于这个倔强的小姑娘,她还真是拿她没办法的。
二姐对五儿,既不像是对自个儿的小姑子刘